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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

  立丰律师事务所事业合伙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立丰党委副书记。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12至2015年在某厅级政法机关工作,2015年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主要以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互联网犯罪、职务犯罪等为重点主攻研究方向。

  同时聂义明律师曾/现任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民政厅、938单位等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武汉市市长专线“12345”第三方评价员。获得的荣誉有:

  2018年6月,获首届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赛律师选手复赛“一等奖”。8月,获决赛优胜辩手奖、最佳团队奖。

  2018年,获洪山区“优秀劳动者”荣誉称号。

  2019年,入选武汉市司法局、律协“双百领军律师人才库”。

  2021年度获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22年,入选武汉市工商联、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司法局组建的企业刑事合规第三方监管员专家库。

  2022年,获聘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任期5年。

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

执业感言

不使无辜者蒙冤,不使罪轻者重罚。

律所介绍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底成立,是我国较早期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设立在湖北武汉市,在上海市、海口市、十堰市三地设有分所。

  立丰所始终如一地注重培养和引进优秀专业人才,现有各类执业律师及助理人员220余名。立丰律师大多数毕业于国内著名法学院校,多名律师有司法机关、高等院校和行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多名资深律师分别被授予众多荣誉或担任各类社会职务。经过二十七年的努力和发展,立丰所已成为湖北省律师行业的规范所、示范所。

  聂义明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介绍

  团队成员:

                       聂义明律师

               

  立丰律师事务所事业合伙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立丰党委副书记。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12至2015年在某厅级政法机关工作,2015年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主要以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互联网犯罪、职务犯罪等为重点主攻研究方向。

  同时聂义明律师曾/现任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民政厅、938单位等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武汉市市长专线“12345”第三方评价员。获得的荣誉有:

  2018年6月,获首届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赛律师选手复赛“一等奖”。8月,获决赛优胜辩手奖、最佳团队奖。

  2018年,获洪山区“优秀劳动者”荣誉称号。

  2019年,入选武汉市司法局、律协“双百领军律师人才库”。

  2021年度获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22年,入选武汉市工商联、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司法局组建的企业刑事合规第三方监管员专家库。

  2022年,获聘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任期5年。

                       李诚律师

               

  原湖北省某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曾办理多起副省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现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吴楚俏律师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2019年6月至今工作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黄以律师(实习)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21年7月至今工作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聂义明律师团队执业领域:

  1、金融类犯罪:主要与金融机构相关及非法金融活动犯罪行为的辩护,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洗钱罪、贷款诈骗罪等辩护;

  2、经济类犯罪:主要是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或侵害他人财产利益等犯罪行为辩护,如制售假犯罪、走私类犯罪、涉税类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招投标罪、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辩护;

  3、职务类犯罪:主要是指利用职务地位职权形成的犯罪行为的辩护,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受贿挪用公款、资金罪、滥用职权罪等辩护;

  4、传统类犯罪:主要是指侵害财产及他人人身权利类犯罪行为辩护,如盗窃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抢劫抢夺罪、强奸罪等辩护;

  5、毒品类犯罪:主要是指涉及毒品等犯罪行为的辩护,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辩护、非法持有毒品罪刑事辩护、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辩护等;

  6、国安类犯罪:主要是是指由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如间谍罪等;

  7、代为刑事报案与控告:主要是指代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报案和控告业务。

  二、服务优势

  聂义明刑事辩护团队执业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立丰所是湖北省律师行业的规范所、示范所,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大量优势。

  我们的服务优势在于专业化能力是基础、强大的平台作支撑、丰富的外部资源为依托,在刑事案件中尽最大努力、从最大限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专业化能力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是湖北省乃至在全国刑事辩护领域内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汪少鹏等创始人律师二十余年的带领和深耕下,在公检法等法律职业圈内享有口碑。

  秉承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理念,立丰所成立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50余名刑事辩护律师来源于名校毕业生和公检法实务部门辞职人员,其应属于湖北省内规模最大的专业刑事辩护团队。我们有一整套的刑事辩护流程管理和技能培训,有大量实际办理的案件作为基础,对委托的刑事案件有丰富的办理经验。我们自信认为我们对每一起刑事案件的罪名定性和判刑的定量是准确的。

  2、强大平台支撑

  我们依托立丰律师事务所这一湖北本土的传统“大所”“名所”“强所”,我们的同事在去公检法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会听到工作人员会问一句“哦,你们是立丰所的啊”,足以说明立丰事务所品牌在司法实务圈内有知名度有影响力。

  同时立丰事务所很有杰出、优秀律师还同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任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直部门法律顾问以及省、市纪委特邀监督员等社会职务,这为我们办理相关案件中,为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处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3、丰富的外部资源

  立丰律师事务所主办、承办、协办全国、全省性的刑事法律专业论坛,与专家教授、实务学者保持定期的学术交流与沟通,与各大学法学院保持着授课、讲座的互动。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我们会将案件提交给全国及湖北省内顶尖法学专家进行讨论研究,对案件进行分析,为辩护工作提供更深层次的理论支撑,甚至我们可以就案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书》,并将意见书提交给办案单位,更有利于辩护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

  代表性辩护业绩:

  (一)经济类犯罪辩护业绩:

  1、湖北首起某通科技公司及负责人陆某套取国家科研补贴诈骗案,实现无罪判决;(2016)鄂01刑终1209号

  2、湖北某建筑工程企业负责人丁某合同诈骗罪,实现无罪判决;(2018)鄂0114刑初264号;(2019)鄂01刑终380号

  3、武汉某塑料生产公司负责人王某合同诈骗罪,实现无罪判决;(2018)鄂0114刑初339号 ,(2019)鄂01刑终496号

  4、武汉某二手车公司股东钟某买卖身份证件罪,实现检察院不起诉;硚检一部刑不诉(2021)Z27号

  5、湖北某大米生产销售公司负责人唐某走私普通货物罪,实现取保候审并最终判处缓刑;(2018)鄂01刑初241号

  6、上海某曲资产管理集团公司高管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资金1.8亿余元,变更罪名并法定最低刑判决5年。(2019)鄂0102刑初1406号

  7、上海某福数据管理有限公司高管朱某非法经营罪案,涉案金额120亿元,实现法定最低刑判决3年。(2020)鄂0984刑初240号

  8、武汉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处1年3个月;(2021)鄂0112刑初340号

  9、武汉某公司武昌分公司负责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取保候审并撤案;岸工(后)取保字(2021)78号

  (二)职务类犯罪辩护业绩:

  1、原黄冈市处级干部冯某滥用职权、贪污罪,实现滥用职权罪无罪判决;(2018)鄂1102刑初13号

  2、原武汉市某区政协主席李某受贿、滥用职权罪案;(2019)鄂01刑初94号

  3、原广水市市委常委吴某职务犯罪案件;(2020)鄂1321刑初105号

  4、原鄂州市某办事处主任方某职务犯罪案件;(2019)鄂07刑初8号

  5、原云梦县某局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免予刑事处罚;(2016)鄂09刑终130号

  6、上海某公司运营总监曹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缓刑;(2021)鄂1002刑初463号

  7、参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武汉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的职务犯罪案件辩护。

  (三)毒品类犯罪辩护业绩:

  1、夏某等跨国武装走私毒品案,实现检察院不起诉;

  2、湖北首起赛某(外籍)走私毒品恰特草案,实现减轻处罚;

  3、阿某某(外籍)非法持有毒品案,实现撤案并遣送回国。

  (四)涉黑恶辩护案件

  1、参与辩护由襄阳市公安机关侦办的武汉市丁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参与辩护由鄂州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鄂州涂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3、参与辩护由荆门市公安机关侦办的京山黄氏兄弟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

  4、参与辩护由黄冈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孝感邱某涉嫌犯罪案件。

  (五)其他类案件辩护业绩:

  1、武汉某公司李某涉嫌犯罪一案,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2、某职务犯罪案件家属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法定最低刑判决,实报实销;

  3、曹某强制猥亵、强奸罪案,实现检察院不起诉;

  4、赵某非法拘禁罪案,实现检察院不起诉;

  5、法律援助夏某故意伤害罪,实现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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